起重机械报检用户须知
一、现场检验时,使用单位应当做好以下工作:
1.提交起重机械上次检验报告及使用登记证,上次检验周期内的维保、修理(如有)和自检记录,以及检验工作需要的其他相关资料;
2.需要拆卸才能进行检验的零部件、安全保护和防护装置,按照要求进行拆卸;
3.将起重机械主要受力结构件、主要焊缝、严重腐蚀部位,以及检验人员指定部位和部件清理干净;
4.需要登高进行检验的部位(高于地面或者固定平面2m以上),采取可靠的登高安全措施;
5.安全照明、工作电源满足检验需要;
6.需要进行载荷试验的,配备满足检验所需的载荷;
7.现场的环境和场地条件符合检验要求,没有影响检验的物品、设施等,并且设置相应的警示标志;
8.需要进行现场射线检测时,隔离出透照区,设置安全标志;
9.落实其他必要的安全保护和防护措施以及辅助工具。
二、现场检验时,使用单位的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应当到场配合、协助检验工作,负责现场安全监护。
检验人员在检验现场,应当认真执行使用单位有关动火、用电、高空作业、安全防护、安全监护等规定,配备和穿戴检验必需的个体防护用品,确保检验工作安全。